******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查)第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查)第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联系电话:******
邮寄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蒙科聚总部基地b座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查)第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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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查)
第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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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查)第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查)第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联系电话:******
邮寄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蒙科聚总部基地b座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查)第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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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查)
第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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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羊群沟乡245亩人工造林项目种植的柠条存在被牲畜啃食现象 |
责任单位 | 和林格尔县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保护好人工造林 |
整改措施 | (1)对牲畜啃咬的245亩柠条,完成补植和验收工作;(2)严厉打击项目区违规放牧行为,将人工造林项目区纳入护林员管护范围,加大日常巡护力度。 |
完成情况 | ******有限公司)下达《限期补植补造通知书》,要求其2024年4月底完成补植补造工作,经和林县林草局组织人员现地验收合格,并通过了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复验。 ******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林格尔县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实施条例>;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该项目已列入和林格尔县禁牧休牧范围区;同时年内打击违规放牧8起,有效震慑了违规放牧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