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耕地。全区耕地17436.78万亩。其中:水田243.51万亩,水浇地8557.97万亩,旱地8635.30万亩。
2、园地。全区园地73.81万亩。其中:果园67.73万亩,其他园地6.08万亩。
3、林地。全区林地36545.3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2470.22万亩,灌木林地11484.70万亩,其他林地2590.38万亩。
4、草地。全区草地81212.72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71629.88万亩,人工牧草地206.45万亩,其他草地9376.39万亩。
5、湿地。全区湿地5689.53万亩。其中:森林沼泽1050.67万亩,灌丛沼泽321.80万亩,沼泽草地2746.34万亩,内陆滩涂1393.61万亩,沼泽地177.11万亩。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338.99万亩。其中:城市187.23万亩,建制镇336.49万亩,村庄1266.66万亩,采矿用地500.61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8.00万亩。
7、交通运输用地。全区交通运输用地493.9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99.07万亩,轨道交通用地0.19万亩,公路用地385.04万亩,机场用地8.90万亩,港口码头用地0.01万亩,管道运输用地0.74万亩。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18.9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82.68万亩,湖泊水面597.52万亩,水库水面120.83万亩,坑塘水面212.57万亩,沟渠205.38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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