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经开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经开区扫黑办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扫黑除恶斗争领域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群众、称霸一方的“村霸”“乡痞”;
(二)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干扰基层组织工作、妨碍基层干部行使职权、危害基层干部人身安全、欺压群众、侵害集体利益的黑恶势力;
(三)无证开采、私挖盗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采矿破坏自然资源的“沙霸”“矿霸”及围标串标、违规违法占用耕地的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组织策划、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六)在农贸市场、建筑材料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的黑恶势力;
(七)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八)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通过12337全国智能化举报平台、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2.经开区扫黑办举报电话:0471-******;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471-******。
3.举报内容须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时间、地点、具体事实及证据材料等,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