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512线G59呼北高速公路和林东出口至G209线连接工程环、水保技术咨询服务询比邀请书
致各询比申请人:
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承建的国道512线G59呼北高速公路和林东出口至G209线连接工程,现针对该项目环、水保技术咨询服务单位进行招标采购,采购人为******有限公司,经批准,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询比。
一、项目概况及其他内容:
1、国道512线G59呼北高速公路和林东出口至G209线连接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线全长4.907公里,起点位于和林格尔经济开发区党福窑村南 G59 呼北高速收费站西侧,终点位于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南园子村北与国道209线一级公路交叉处。全线设和林北互通立交1处,匝道桥256.8m/2座 ; 分离式立交1处86m; 共设置涵洞 10道。 全线改造利用既有一级一幅公路,新建另一幅,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项目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 级。
项目区域内具体控制点:
该项目设置和林北互通式立交1处,在K4+906.830 (终点处)与国道209一级公路交叉,互通形式采用双喇叭型,和林北互通AK1+434.425匝道上跨国道209线分离桥1座;分离式立交1座,路线在K2+961.22处跨越和盛路。
全线改造利用既有国道512一级一幅公路,新建另一幅,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和林北互通高边坡共有3段,高填方最大填高34.0m,处理宽度为165.0m;互通内高填方路堤由上至下每8米设置一道宽度为2米的平台,平台采用2%外倾横坡。
2、服务范围及内容
国道512线G59呼北高速公路和林东出口至G209线连接工程施工期、施工缺陷责任期的环境保护监测、验收及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验收;负责本项目通过环保调查及水土保持评估;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方案、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对落实环保、水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整改意见等提供咨询服务并落实;协助开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工作;负责环保、水保网上信息录入工作;负责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依据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完成本项目的环保、水保专项验收并编制相关验收报告,直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及通过现场核查等关于环保、水保的全部工作。
3、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及通过现场核查等全部工作完成止。
4、采购控制价:2333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等资质;
3、近5年独立完成环保、水保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各完成过一项业绩);
4、企业为正常运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5.企业无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三、接受邀请:
(一)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30日下午14:30前,将下列所有资料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路******控制中心。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邀请书回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等。
4.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30日14:30,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路******控制中心。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询 比 人:******有限公司
地 ******控制中心7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1-290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