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50101-BJDF-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车库环氧砂浆地面工程及交通设施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付款方式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70%,财政资金拨付到甲方账户后,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进行支 付(如果财政拨款没有到位,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甲 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工程量结算凭证或提供本合同约定总金额70% 无条件兑付的履约保函),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因此产 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期:支付比例30%,财政资金拨付到甲方账户后(如果财政拨款没有到位, 甲方不承担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量完成并经甲 方甲方验收确认,支付到项目审核金额的100%。注:根据最终审计认定的结 算金额,扣除甲方向乙方已经支付的预付款和进度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 项。
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60%,财政资金拨付到甲方账户后,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果财政拨款没有到位,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工程量结算凭证或提供本合同约定总金额60% 无条件兑付的履约保函),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因此产 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期:支付比例40%,财政资金拨付到甲方账户后(如果财政拨款没有到位,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量完成并经甲方甲方验收确认,支付到项目审核金额的100%。注:根据最终审计认定的结算金额,扣除甲方向乙方已经支付的预付款和进度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学呼和浩特分校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雅世大厦1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车库环氧砂浆地面工程及交通设施磋商文件(******02).pdf 工程量清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