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5-867622
二、合同名称:呼和浩特市审计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5-568099
四、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审计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市审计局
******大学东街123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赛罕区餐饮分公司
地址:敕勒川大街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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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数量:1.0000; | 1(项) | ¥559,500.00 | ¥559,500.00 |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人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 |
合同金额: 559,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玖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27日至2026年02月2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呼和浩特市审计局
2025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