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比选采购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互联网信息筛选服务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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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农牧局计划通过比选采购呼和浩特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互联网信息筛选服务,现发布比选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前来报名参加。
一、情况概述
1.公告名称:呼和浩特市农牧局比选采购呼和浩特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互联网信息筛选服务项目。
2.选取服务数量:1家
3.项目预算:9.8万元
4.采购内容:呼和浩特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互联网信息筛选服务(日常信息筛选及分析服务,包括365 天×24小时(夜间不间断)跟踪服务,每日日报报送等服务)
5.质量标准:满足甲方要求,按甲方要求出具相关报告。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
二、机构资格要求
1.报名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三、递交比选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可在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和浩特市农牧局907室递交比选材料(一式三份),资格审核合格的机构可以直接进行本次比选。
比选时,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报价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联系电话:0471-4369544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蒙科聚总部基地B座9楼呼和浩特市农牧局907室